名家讲坛彭桂兵从法治和伦理双重视角看新闻

年3月26日,明经名家讲坛第二期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彭桂兵副教授,彭桂兵教授主讲的题目是《从法治和伦理双重视角看新闻如何专业——以刑事案件报道为例》。

彭桂兵教授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是新闻记者的一种精神标杆,对于如何接近“新闻专业主义”的问题,彭桂兵教授提供了两大路径,一种是法治,也就是他律的方式,通过法治矫正媒体的违法行为。一种是伦理,即通过自律的方式,约束从业者自身的新闻操作行为和解决新闻生产中的抉择问题。

1

如何理解新闻专业主义

彭桂兵教授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所要达到的就像教义法学所倡导的那种追求宗教的原教旨主义。从当下中国的语境来理解,“新闻专业主义”可以说是新闻记者的一种精神标杆。他认为新闻需要很高的专业水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从事新闻行业,尤其如刑事案件的报道,对法律和专业理念有非常高的要求,记者需要经过多年职业生涯的历练,才能够在专业水准上有所提升。

记者如何接近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彭桂兵教授认为他律和自律是两大主要路径。

2

法治与伦理:新闻专业主义的两大路径

彭桂兵教授首先讲解了法治在矫正媒体的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新闻采集环节和报道环节都可能违反法律,记者在从业过程中,如果收取“车马费”和“红包”达到一定数目,可能就会触犯刑法当中的受贿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表达自由应当以不侵犯他人的权益为界限,如果媒体发布的报道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也有相应的措施来矫正媒体的侵权行为。如果没有法治,媒体在采集和报道的过程当中都有可能产生妄为的行为。在今天的数字时代,我们每个互联网用户都可以矫正互联网传播中的侵权行为,相比较于传统媒体时代,个体在矫正媒体行为上当有更大空间,推进媒体行为走向法治化。

在介绍伦理对媒体从业者约束方面的作用时,彭桂兵教授首先抛出了一个问题:伦理与道德有什么区别?彭桂兵教授认为道德规约的一般是禁止性的行为,道德问题的是与非是绝对的,没有可讨论和争议的余地,例如人为制造虚假新闻、记者收受“红包”以及在新闻报道过程中“消费”受害者等这些都是道德所禁止的。他引用了伦理大家何怀宏的话,认为“道德”就是“使道得之于己”,“道”是本源性的东西,是底线,是戒律,道德问题没有可为可不为的选择性问题,而是绝对禁止的。伦理问题则存在商榷和讨论的空间,需要一个抉择的过程,记者在新闻操作过程中,存在可为可不为的理性选择。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年的普利策新闻奖获奖作品《秃鹫与小女孩》,在当时如此复杂的情境之下,记者选择拍照还是救人,其实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其他如要不要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性采访也都同样涉及到伦理抉择。

新闻如何达到专业,彭桂兵教授总结道,一方面依靠法律(他律)来矫正媒体的妄为,推动媒体行为走向法治化,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伦理和道德(自律),依靠新闻从业者的内在信念约束自己的新闻操作行为,解决新闻失范的问题。

3

引起法律和伦理争议的刑事案件报道剖析

刑事案件报道常常会引起法律和伦理争议,这在以往很多案例中都有所体现,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探寻刑事案件报道走向专业化的路径。

彭桂兵教授首先提到的一个经典案例是南方都市报关于“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发表的题为《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的报道,这篇报道将视角聚焦在受害者王娟以及丈夫杨武身上,而施暴者杨喜利却几乎没有纳入到记者采访的视野当中,在这篇报道之后,如江淮晨报、东南快报等报纸在报道中聚焦受害者,造成了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彭桂兵教授认为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报道已经不仅仅是报道失衡的问题,而是“消费”受害者的道德问题,是媒体的失范失德。这一案例中也涉及到了一定的法律问题,如果当时杨武以未经容许进入私宅强行采访为由起诉媒体,那么媒体的命运则是未知的。

年,澎湃新闻发表了以《“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为题的报道,汤兰兰相关的户籍信息在报道中被贴出,引发了大众的质疑与批判。以汤兰兰案件为典型案例,彭桂兵教授指出刑事案件报道之所以常常成为舆论争议的热点,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证据的不完整、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与公众知情权之间难以平衡、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媒介审判)、混淆法律事实和新闻事实、报道的片面与失衡。他认为在这篇报道中,记者持有的不断逼近新闻真相的理念是正确的,只是在新闻操作中存在一些瑕疵,记者拟定的标题以及对受害者户籍信息的处理有不当之处。

刑事案件报道中至为关键的是冤假错案的报道,澎湃新闻通过系列报道和专题报道的方式打捞更多沉默的声音与事实,例如“申诉者系列”对冤假错案的追踪报道,涉及到福建念斌案、海南陈满案、江西黄志强案等多起冤假错案。彭桂兵教授说,记者虽然没有职责和权力将案件定性为冤假错案,但可以通过对真相的不断打捞为公众呈现多面向的事实性信息。他认为对刑事案件的系列报道最能够体现媒体的职业水准和报道理念,记者要不断打捞真相还原事实,在报道中,既要讲究法治的刚性,保持客观中立,同时也要抱有人文关怀意识,冤假错案事件的报道也非常考验记者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了解程度。

如何在刑事案件报道中体现记者的专业水准和法律素养呢?彭桂兵教授认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多方寻求证据。记者在新闻生产过程中需要寻求包括当事人、检方公安部门、专家、证人等多方面的证据,不一定要在一篇报道中全面反映各方的声音,但要在连续的报道中呈现事实的全貌。另一方面,则是要速度与深度结合,既要讲究速度,更重要的是提升新闻的深度,呈现新闻背景,对真相的追问和打捞高于对事实的基本报道,在这一方面,澎湃新闻对“雷洋案”的系列报道是值得参考的一个案例。

新闻和法律都是正义的事业,都是介入社会公共生活的一种方式,当一起事件特别是刑事案件发生以后,新闻对这些事件的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ongnankuaibao.com/dnkbnr/12394699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